广州大学200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六年以上(含六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4)报考国家计划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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