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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艺术学院要什麽条件
自己得喜欢,感觉自己在这方面发展还不错
文化课也有一定要求
要有一定经济条件
07艺术类招生实施细则
一、报名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报名时间由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确定,报名截止时间全省统一确定为12月22日,逾期不予补报。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省内和省外所有院校)的我省考生均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领取《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应届高中毕业生也可凭身份证、会考证、户口簿在高中学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或其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各报名站接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可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者必须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报名,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审核)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电子信息采集费,并填写《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考生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因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专业考试
3.报考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如我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和有特殊要求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可进行专业校考。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可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
所有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若在河南设点组织校考,要向省招办重新申请,提出书面申请的最迟时间为2007年1月10日之前。经省招办批准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才能够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未经省招办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其校考成绩不予认可。拟采用我省统考成绩的高校须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说明,以便向考生公布。
4.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通用。省统考成绩可用于使用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
5.我省统一划定艺术类专业合格控制线。达到省统考合格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招办将在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上集中公示,不再单独发放合格证。
6.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分为音乐类、
美术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艺术模特类、空乘类、影视
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等九个类别,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根据成绩统一划定专业合格控制线。音乐与美术两类不得兼报,其余类别之间可以兼报。
7.音乐类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10分、30分。专业主科选考声乐的考生,可加试器乐或舞蹈;专业主科选考器乐或舞蹈的考生,只能加试声乐,加试科目满分10分,计入总分。专业主科和加试科目及视唱为个体测试科目,由省招办统一组织测试,分批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个体测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3月中旬至4月上旬。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合为一份试卷,实行分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时间安排在1月27日。
8.美术类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素描(人物头像写生)、速写(人物全身速写)、色彩(组合写生)、
工艺美术基础,每科满分为100分,总分400分。美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考试时间为2007年1月27日、28日。
9.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省统考科目为:文学作品朗读、新闻播音、主持人话题或即兴评述、回答考官问题四科。将从考生的普通话语音、吐字发音、语言表达与思维反应和形象仪表4个方面评分,每项满分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
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从2月7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0.书法类省统考科目为:古代碑帖临摹(楷书、隶书)、书法创作(自选书体)、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汉印),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满分各为150分,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满分100分。专业测试考点设在河南大学明伦校区(开封市明伦街85号),考试时间为2007年2月7日。
11.服装模特类和艺术模特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才艺表演在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
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2.空乘类省统考科目为:形体测量、形体观察、行走表现、口试(英文口试)、才艺表演(限时3分钟)。才艺表演在舞蹈、器乐、声乐、小品中任选一项 。评分从形体观测、行走、才艺、口试四个方面评分,每项100分,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北校区(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3.影视表演类省统考科目为:朗诵、声乐、命题小品、特长展示。评分主要从形象气质、形体、语音、命题小品、声乐、特长展示等方面评定,总分4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1月1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4.编导制作类(含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摄影摄像艺术)省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面试:A自我介绍、B即兴评述并回答评委提问。笔试:1、材料作文(根据给定素材,编写故事情节)2、影视作品分析(看片分析)。面试评分主要从普通话水平、自我推介能力、形象气质、主题立意把握、逻辑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知识面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100分。笔试评分主要从对作品主题分析能力、结构把握能力、艺术分析能力、思维构思及编创能力和考生的写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总分300分。考试地点设在中原工学院广播影视学院(郑州市文化路北段79号),考试时间从 1月22日开始分批进行。考生按省辖市招办通知的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15.考生凭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核发的《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我省艺术类省统考和经省招办同意的院校组织的校考。两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16.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我省同意校考的院校在接受考生报名时,要认真核对考生的《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登录河南省招办网站下载有关艺术类考生报名基本信息,无误后方可允许其参加校考。凡未办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报名手续和领取《200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的考生,院校不得接受其参加校考。
17. 经批准在我省设立校考考点的院校,按照教育部规定校考应安排在省统考以后。在我省设立美术类校考的院校必须安排在省统考之后进行。高校可登陆我办网站下载省统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个别非美术类专业校考时间在我省统考之前的,学校应向考生说明必须参加我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艺术类考生报名参加全国文化课统考和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录取。
18.经同意进行校考的院校,应于考试前将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评分办法等书面材料寄送我办,并通过本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各院校校考应在3月底前全部结束,4月15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和《专业合格证》寄发给考生本人。
19.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经同意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若在我省设置考点,应书面向省招办申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和组织管理方式,其中设考地点应经省招办同意,并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接受省招办的指导和监督。未经我省招办同意和备案自行在我省设考点组织专业考试的,其专业成绩我省不予认可。
20.按照教育部要求,凡在校考中被认定违规的考生,院校于4月15日前书面向省招办通报,由省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院校应以公函形式报送违纪考生情况,内容包括:院校名称、专业、考试地点、时间、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14位,前四位是0741)、考生身份证号、毕业中学、违规事实等。
三、报送专业成绩和录取规则
21.2007年我省将继续实行网上报送考生专业成绩。(部分内容略)校考院校由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专业合格名单,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因没有按时报送考生校考成绩或信息漏报、错报等而影响考生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22.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网址(略)。
23.学校报送艺术类校考成绩应在向我省网上报送艺术类生源计划之后再行报送,以便系统能够对专业信息进行自动校验。
24.艺术类校考成绩报送的内容请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附件)规定的格式采集,内容不得多项或少项。(部分内容略)
25.我省统一规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三种模式,即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1)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2)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3)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院校可根据不同专业需要,从中选择一种,同一专业只能选择一种。
有特殊要求的院校应在报送的录取规则中明确地用简明数学公式表明特殊要求并报省招办,经同意后再向社会公布、实施。
26.所有在我省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院校均需按照网上报送系统中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要求的内容报送录取规则,准确填写后传报。
27.为确保上报数据完全准确,系统将采取“信息零错误”接收方式,即当上报数据通过系统校验完全无误后,方能接收,如存在任何一处错误,则全部数据都无法接收。院校在上报传送数据时应根据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及时进行修改校正。
28.所有艺术类考生均应有考生号(KSH),考生号是网上录取系统中考生身份的重要标识,如上报专业成绩数据库中考生号缺失或错误,系统对考生身份的校验将不予通过。(部分内容略)
29.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网上报送系统自2007年5月10日开通, 5月30日关闭,请有关院校务必在此期间按规定办法及时登录和报送相关数据信息。
30.网上报送系统开通期间,信息提交后如需要修改,可把修改后正确的信息(应包括全部考生)重新提交,系统将自动以院校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作为最终有效信息。
31.网上报送工作结束后,院校根据系统提供的打印程序打印一份录取规则和合格考生名单(A4纸),加盖学校公章,寄送省招办备案。
32.5月下旬,我省将通过“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所有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四、文化考试
33.艺术类考生的文化课统考报名和考试与普通类考生相同。2007年我省仍实行“3+文综/理综”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为语文、数学(分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外语,为每个考生必考科目。文综/理综分别为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三门课程)和理科综合(包括物理、
化学、生物三门课程),由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考其一。语文、数学、外语每门150分,文综/理综各为300分,总分750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4.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本省和外省院校)的我省考生,由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专业合格考生库接受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由省招办统一组织,统一编排考场,考点设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
35.省招办于6月30日前将第一志愿报考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考生的文化课成绩通过网上报送系统通知学校。凡未按时向省招办报送专业合格考生成绩的院校,省招办将不予提供考生的文化成绩。
五、填报志愿
36.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按照2007年年度招生规定执行。
37.未达到艺术类省统考合格控制线的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省统考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省统考成绩的院校志愿,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的考生还可填报校考合格的院校志愿。
38.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的专业志愿,须另外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志愿卡。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3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按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单位的由考生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由户口所在县(市)招办统一组织,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同时进行。
七、录取
40.录取工作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本科、高职高专两个阶段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艺术类专科专业(含高职高专)录取时间安排在专科提前批次进行。
41.我省按照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原则,依据各校向省招办报送的录取规则,按考生志愿和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原则上1∶1.2以内)分专业向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由院校择优录取。
42.对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省招办将面向社会公布专业缺额计划数,在参加艺术类省统考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求志愿。使用校考成绩的院校不参加征求志愿。
征求志愿投档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在专业成绩标准不变的情况下,由院校提出申请经省招办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线,降分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分。
43.录取新生的文化分数线,除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自行划定外,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省招办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规定,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艺术类高职(专科)不低于高职(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应在7月5日前将确定的本科文化分数线书面通知省招办,否则,省招办将无法投档。
44.艺术类考生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者,如所报艺术类专业志愿不能录取,而文化课成绩又达到普通类录取分数线时,可按所报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批投档,由学校审核录取到普通类专业。
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45.艺术类招生工作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招办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艺术类专业招生的特点,加大管理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保证新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学校招生章程要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精神相一致,有抵触者,录取时将按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文件办理,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经同意组织校考的院校,要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强和规范考场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监督机制,杜绝各类违纪舞弊现象发生。各市、县招办和招生院校要广泛宣传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和办法,做好每一具体环节的工作。要严格招生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舞弊事件,对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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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生高考文化课怎么学
郑州艺术生文化课冲刺时间短,怎么学习提分快?
在联考之后艺术生文化课冲刺时间短,想在家里自己复习或者只在原来的学校老师统一指导下复习的话,明显是不合适的。学校老师只会照顾大部分普高同学,不会重点关注你。还是建议这个阶段去找一家正规专业的艺考生文化课机构,在这样的学校进行学习,提升的不光是基础知识,更多的还有答题技巧和解题分析能力等。
一、明确目标分数
虽然只有80多天的学习时间,看上去非常的紧迫,但只要合理分配时间,科学的去制定学习计划,完成起来难度还是不大的。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分数,然后针对性地去制定学习计划和提分计划。积跬步至千里,完成每一天的小目标,最终达到质的飞跃。
二、针对性地提分
高考内容容易、中等和难的比例大约是3:5:2。重点掌握30%的基础知识,然后在此基础上拔高,针对性地刷题,争取拿下50%中等难度中的一部分分数,这样高考总分就比较容易达到400分左右,这个分数对于大部分艺考生来说已经足够了。有部分顶级艺术院校需求的同学可以继续加深学习。
三、选择靠谱的老师
其实明确目标和针对性提分,靠谱的培训机构都可以帮你做到,让你在冲刺期间就能节省时间。广州叁人行艺考文化课培训,超强师资,小班课和个性化相结合,老师会先对你的情况进行摸底,再结合目标,帮你提供参考的学习计划以及学习目标。还会将每一科水平相同的同学,集中在一起进行培优补弱。这样一来针对性更强了,老师讲解也能知道侧重点,不会出现有些学生对考点已经轻车熟路,有些学生却还是一知半解的情况,能让更多学生跟上学习进度。
四、选择好氛围、好环境
高考的脚步越来越近,备考期间一定要注意方法方式,以最好的状态迎接高考的挑战,收获让自己满意的成绩。最后,祝愿每位艺考学子学习进步,金榜题名!
你是河南省的考生吧?河南省音乐专业考生要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无初试和复试,统考一次。详细点的内容如下:
河南省2009年音乐类专业省统考实施细则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2009年音乐类(含声乐、器乐、舞蹈)专业的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均须参加音乐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考生于2008年12月30日凭《河南省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省统考专业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在省辖市招办、重点扩权县(市)招办设置的考点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笔试,于3月份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专业个体测试,分批时间另行公布。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报名、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四科,即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20分、10分。音乐基础知识、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视唱为现场个体测试科目。(一)声乐
声乐考试的曲目要求思想内容健康,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体裁,不同风格的歌曲。
考生自选一首歌曲(或戏曲片段),主要用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和通俗唱法演唱考试(通俗唱法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其他考生自备演唱歌曲五线谱乐谱,统一
钢琴伴奏)。
声乐考试主要从考生声音条件、演唱方法、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器乐
乐器品种主要包括各种键盘乐器、各种常见常用的西洋管弦乐器、民族管弦乐器与电声乐器等。
考试的曲目可以是中、外各种不同题材、不同风格的乐曲及练习曲等。
考生自选一首乐曲和一首练习曲(除钢琴以外,其他考生自备乐器)。
器乐考试主要从考生演奏姿势和方法、演奏技巧、表现能力与作品难度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三)舞蹈
舞蹈考试的内容、体裁主要包括: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等。
考生需要进行基本功测试和舞蹈作品表演测试。基本功主要通过旋转、弹跳、翻等技巧测试学生的软开度和控制能力,舞蹈作品则是测试学生的肢体艺术表现能力,舞蹈作品自选,作品时间控制在3分种,考生自备伴奏磁带或CD。
舞蹈考试要求考生穿着形体服进入考场考试。
舞蹈考试主要从考生形体条件、基本功、表现能力、选跳作品难度、韵律感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四)视唱
视唱即视谱即唱。为了准确地测试出考生读谱视唱能力、音准、节奏、音乐感觉等方面的综合音乐素质,视唱试题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40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两升两降调号范围以下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B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35分。试题为五线谱,难度设置在一升一降调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可用固定唱名法或首调唱名法视唱,两种唱名法分值相同。
C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30分。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规整节奏为主,辅以一定难度的节奏类型,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
D等级视唱题难度标准及分值:最高分为20分。试题为视唱和节奏两部分(两部分都必考):(1)视唱试题为五线谱和简谱两种记谱法显示,难度设置在无升降号范围内的各类调式,以常见简单节奏为主,旋律平稳进行。考生可选择五线谱或简谱,分值相同。(2)节奏试题为常见简单节奏型,无复杂节奏型。
视唱考试主要从考生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表现能力四个方面进行考核。
(五)听音记谱
主要考核考生对音高、音调的听辨和记写能力。
听音记谱采用简谱或五线谱两种记谱法记谱。考生在收听用钢琴弹奏的录音时,根据标准音听辨记写单音、双音、旋律片段等。
(六)乐理基础知识
乐理是学习音乐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基本理论知识。参考李重光的《基本乐理》、音乐常识及现行中学统编教材。
三、命题原则
(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
(二)坚持标准,难易适度,题目要能够测试出音乐类专业对考生的基本要求。
(三)命题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音乐专业考试大纲》,在特定的时间内使考生得以充分表现其应试科目的基本技能和技巧。
四、考试要求
(一)声乐
1.声音条件
(1)音质纯净,声带闭合良好,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无发声障碍和喉疾病变。
(2)声音具有明暗、浓淡的可塑性,表现能力强。
(3)音域较宽。
(4)音量适中、歌唱性强。
2.歌唱方法正确,歌唱状态良好,咬字吐字准确、清晰。声音转换灵活,音色变化自如。
3.所演唱的歌曲有一定表现力,艺术处理恰当,整体表现效果好。
4.作品的艺术性较强,并具有一定难度。
(二)器乐
1.演奏姿势和演奏方法正确。无论弦乐器、吹管乐器、弹拨乐器,在持弓、运弓、持琴、手形、口形、指法、演奏动作、坐立姿势等方面都比较规范。
2.演奏者对音高和节奏表达准确。
3.有一定的演奏技巧,基本功扎实,各种技巧表现准确,演奏熟练完整。
4.表现力强,对作品风格、速度、力度等方面的把握和处理准确得当,有较强的感染力,整体效果好。
(三)舞蹈
1.形体条件好,身体素质和身高、五官、体形等条件具备学习舞蹈的要求。
2.通过较好的掌握和完成舞蹈上的一些技巧体现自身的柔韧性、稳定性和灵活性。
3.肢体语言表现力强,对选跳作品的风格、思想情感把握较为准确,作品技术与艺术等方面结合的较好。
4.选跳的作品编排合理,各种技巧动作的表现和风格感情的把握有一定难度。
5.选跳作品的动作熟练准确、节奏清晰、舞韵协和。
(四)视唱
1.正确掌握音准、节奏,基本做到视谱即唱。
2.熟练掌握节拍、节奏(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六拍子)。
3.正确掌握和表现常用的音乐记号(包括力度、速度、装饰音、反复记号、呼吸记号等)。
4.能用基本指挥图式划拍或击拍。
(五)听音记谱(给标准音)
1.音高和节拍节奏划分准确。
2.准确听记双音音高,能够分辩根音和冠音。
3.听记8—16小节的旋律或每句长度不超过6小节的二至三个旋律短句。
(六)乐理
了解音乐基本理论的基本概念,并能正确地表达与运用。
五、考试实施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的印制、分装、领运及保管
(1)音乐笔试试卷和听音记谱录音带由省招办统一制作。
(2)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招办按照普通高考领运试卷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领取试卷和录音带,选派1-2名保密员或公安人员负责护送。领运试卷人员要认真检查试卷袋密封情况,清点数目,严格履行交接签收手续。
(3)笔试试卷和录音磁带领回后必须存放在保密室,妥善保管,防止损坏或失密。
2.考前准备
(1)确定音乐笔试考点。考点应设在条件较好的学校,考场安排同普通高考
英语听力测试的要求。
(2)每考点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二人和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每考场设二名监考员。凡有直系亲属参加音乐类省统考的不能担任主考、副主考或监考员。
(3)考点布置要干净整齐,张贴考点标记、考场分布图、考场规则、考试时间表、路标等,考场周围标划隔离线;考场门口张贴考场号。
(4)考试前,各地招办要组织考点集中监考员及考务工作人员学习有关规定,熟悉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对监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如对放音、试卷分发、收卷、装订、密封等有关事项都必须提出具体要求。
(5)考场所需用具,如主、监考及工作人员工作证,监考人员签到册、浆糊、封条等,都要在考前准备好。
(6)考试前一天,考生可到考点熟悉考场位置。监考要检查电源和听力播放设备,确保听音考试的正常进行。
3.考试实施
(1)监考人员在笔试开始前3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
(2)开考前20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入场,逐个核对《专业准考证》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考生入座后,监考人员向考生宣读《考场规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部分章节),然后分发试卷。并要求考生把自己的姓名、专业考号等写在试卷规定的位置上。考试铃声响后,才能开始答题。
(4)开考前15分钟,考生禁止入场,监考员应把缺考考生的专业考号和姓名分别填写在试卷袋上和《河南省2009年艺术类省统考记录表》上。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5)除本场监考人员和主考、副主考、巡视员外,其他任何人不准进入考场。
(6)笔试部分(听音记谱和音乐基础知识)考试,先听磁带后答题。
(7)笔试试卷要按考场序号从小到大整理,缺考考生试卷亦按顺序装订,填写试卷交接清册(一式二份),12月31日送交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
(二)专业个体测试
专业个体测试包括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和视唱。专业主科和视唱分设考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报到考试。
1.报名处
(1)在醒目位置张贴报名处标志、《考场平面示意图》、《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2)资格审验考生报名时应首先在1号楼一楼大厅报名咨询处交验《专业准考证》,工作人员应核查考生是否应当日报名,确认考生报名资格,编写考生报名序号。
(3)考生交纳规定的报名费。工作人员收费后,依据考生的《专业准考证》将考生基本信息从微机中调出,核对无误后工作人员将《专业准考证》还给考生,并发给考生《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4)报名系统按十人一组自动打印分组名单。工作人员整理好当天打印出来的分组名单,在不同的时段将第二天参加考试的考生名单张贴在报名处指定的位置,并注明第一次点名时间。
2.备考室
备考室是考生等候点名、准备应试的场所,设在封闭的考点内。
备考室工作人员应在每场考试开始之前半小时,即第一次点名时间之前通知考生进场,并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和身份证。
(1)宣布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在第一次点名前将《音乐类考生省统考考生须知》中的有关事项进行宣读,并准备好收录机,让考生将应试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在备考室内准备完毕。
(2)抽签定考场
工作人员任意抽出一张《报名、编号登记表》开始第一次点名,每张表上的十名考生为一组。点名后由每组的第一位考生抽签决定本组考生的考场号。
第一次点名未到的考生,工作人员应作出记录。点名后,考生带好考试用品,由工作人员带出备考室。
(3)点名编号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出备考区进行第二次点名,不到者做出记录。点名后考生抽号决定考试顺序,工作人员把考生的顺序号填在《报名、编号登记表》相应位置。
(4)注意事项
①备考室工作人员留意观察考试进度,把握点名时间,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
②反复强调并指导考生做好考前一切准备。
③维持考点秩序,保持备考室安静。
3.应试
(1)工作人员进行第三次点名,不到者,按缺考记录。在《报名、编号登记表》填上专业考号、姓名,在应考情况栏填上“缺考”,然后由工作人员在微机中做缺考处理。
(2)考场外工作人员应逐一审验考生的身份证、《专业准考证》,无误后考生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将考生成绩单和证件交给考生。
(3)场内工作人员将考生情况与计算机中所存资料核对,如有出入,微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微机登分情况记录表》;若发现违规现象,应立即向主考汇报。
核对考生成绩、打印考生成绩单。
(4)注意事项
①视唱考场工作人员应提醒考生先确定考试等级,再指导考生现场抽题备考。
②舞蹈考场工作人员按规定播放考生舞曲带。
③器乐考场工作人员协调好考生乐器的摆放等事宜。
④提醒考生进场前做好考前准备。
⑤协调、把握考场考试进度。
六、评分办法
音乐笔试答卷由省招办统一组织评阅,答卷在密封状态下评分,评分采用流水作业法。专业主科和视唱卡考试采取现场亮等打分的办法。每个考场5位评委,每位评委先打等级,然后在统一等级规定的分数范围内各自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加总平均后作为该科最后得分。
七、聘请评委
(一)评委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聘请。
(二)评委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服从领导,工作责任心强;
2.业务熟练,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能胜任专业省统考评委工作;
4.当年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该次专业省统考。
专业省统考期间发现评委有违纪舞弊行为,立即停止其评委工作,将违纪舞弊事实记入专业评委数据库档案内,今后不再聘为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委。
八、省招办按照全省此类专业本、专科招生计划的适当比例划定专业合格线和本、专科分数线。在省统考中被认定为考试违规的考生,则取消其2009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附:1.音乐类省统考声乐评分细则 请点击查看
2.音乐类省统考舞蹈评分细则 请点击查看
3.音乐类省统考器乐评分细则 请点击查看
4.音乐类省统考考生须知 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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